教学工作基本要求
- 发布时间:2025-06-12
- 发布者: 本站
- 来源: 原创
- 阅读量:
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工作,规范工作程序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,结合实际,制定本教学工作常规要求,具体如下:
一、工作纪律
1.教师必须遵守学校劳动纪律要求,按时上、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旷工,有事,有病履行请假手续。
2.教师上班期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3.按时参加各类集会,会议和活动,不得无故缺席。
4.如因病,因事确系需要请假,报教务处批准,教务做好调课工作。
二、教案
1.编写教案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和培养目标,要做到备教材、备教法、备学生、备教学设施。
2.教案环节齐全,书写工整,目的任务明确,学习的重难点突出,定位准确,教学方法合理。教具使用恰当,学法指导及时,效果好。教后总结紧贴实际,重点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。
3.坚持超课时备课,教案必须经教研组组长或指导教师签字后方可上课,杜绝无教案进课堂的现象。
三、上课、辅导
1.坚持上课签到。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,三分钟内按迟到、早退考核,三分钟外按旷课考核。
2.上课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到,严格控制学生无故离开课堂。
3.教师在上课、辅导期间要仪表端庄,不吸烟,不接打电话,不干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事情。
四、作业批阅
1.作业设计合理,布置及时,作业量要达到本学科时数的50%。
2.批改作业应认真及时,全收全批改。
3.及时总结作业设计的优点和缺点,对于学生所出现的问题,要及时总结、归类,制定切实可行的讲评措施,并如实填写作业批改记录。
五、业务学习和听课
1.教师应坚持自觉地开展业务学习,结合个人业务进修计划,每月学习不少于两次,字数不少于1000字。
2.全体领导干部和科任教师,均应自觉地听课、评课。领导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7节,教研组长和学校骨干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6节,其他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,且能够如实记录,评价客观、详尽。
六、说明:
1.教师常规教学工作,必须遵循本“基本要求”。
2.教师教学工作月综合考核,将依照“基本要求”进行考核,并与结构工资发放挂钩。
3.如有需要,教务处将根据实际,对“基本要求”进行修改。

